为加强协会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和统一化,提高协会工作效率和透明度,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,使协会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。根据协会《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以下协会会员管理制度。
1、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社会团体或其下设机构,应向协会秘书处索取入会申请相关资料,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交秘书处。
2、会员资格审查由协会秘书处负责,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:申请单位应依法取得法人登记证书,承认协会章程,符合民办培训机构基本条件。
3、经秘书处审核符合民办培训机构培训基本条件后,报理事会讨论通过方可入会。
4、申请入会单位被批准后,由协会秘书处发放《协会会员证》和铜牌。
5、单位会员入会需要提交的材料:
(1)入会申请书(一式两份);
(2)会员单位申请表(一式两份);
(3)自律公约(一式两份);
(4)学校简介;
(5)办学许可证复印件;
(6)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;
(7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6、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(1)在协会内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2)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;
(3)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(含各类培训服务);
(4)有权通过协会向政府反映意见和建议;
(5)对协会工作进行批评、建议和监督;
(6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7、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:
(1)遵守协会章程,执行协会决议;
(2)关心协会建设,维护协会声誉;
(3)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并为协会活动提供方便;
(4)完成协会委托交办的工作;
(5)按规定向协会缴纳会费。
8、会员有义务按规定缴纳会费,缴费程序如下:
(1)会费标准:理事长单位、监事长单位:8000元/年;副理事长单位、副秘书长单位:5000元/年;理事单位、监事单位:3000元/年;会员单位:1000元/年。(第三届第五次会员大会修订)
(2)缴费时间:会员单位缴纳会费以自然年度为周期(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),每年3月31日前向协会缴纳会费。新会员单位须在入会后30天内缴纳当年度会费,不足一年按一年缴纳。会员单位如果不按规定交纳会费,逾期60天未交的视为当年度未按规定交纳会费,自动丧失会员资格。
(3)汇款地址:
户名:成都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协会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二环路北一段支行
账号:4402 2440 0910 0180 775
联系地址: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4号社保大厦2606室
电话:028-87706889
9、每个会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作为协会的联系人。
10、会员证妥善保管,如有遗失声明作废,并申请补发会员证。
11、其他事项:
(1)会员单位、地址、电话等有变动时,请及时函告协会秘书处,以便保持联络。
(2)会员单位如果不按规定交纳会费,逾期60天未交的视为自动退会;1年不参加本协会组织活动的也视为自动退会。退会后1年内不能再次申请入会。
(3)会员如有触犯法律或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的,经理事会批准,取消会员资格。退会后3年内不能再次申请入会。
(4)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,并交回《协会会员证》和铜牌